近日,红河州发布《红河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2020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要点》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突出靶向发力,对全州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
《要点》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实现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阶段性目标之年。全州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考察云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建设“幸福河”的总体目标、“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的战略要求,持续深入抓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加快全州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推动红河州河长制办公室全州河湖管理保护治理取得新的更大成效,确保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湖美的目标,为促进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增添红河光彩。
《要点》明确,2020年河(湖)长制工作重点任务。一是压紧压实责任,着力强化履职尽责。不断压实各级总河(湖)长、河(湖)长、河(湖)长制成员单位、河(湖)长联系部门和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职责。二是健全制度机制,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完善河(湖)长制组织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河湖联防联控及应急处置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组织开展年度河(湖)长培训。三是强化技术支撑,着力夯实基础工作。全面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推进重点河湖保护治理规划编制,完善河湖监测评价体系,提升河湖信息化管理水平。四是聚焦美丽河湖建设,着力打好河湖保护治理攻坚战。加快实施《红河州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红河州异龙湖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红河州两大水系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案》,持续抓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大任务”落实,强力推进“一河(湖)一策”实施,深入开展“清四乱”“河长清河”等专项行动,强化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全力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要点》强调,要持续加大宣传,着力营造良好环境。加大公众参与监督力度,加强河湖幸福感宣传引导,持续深入开展河(湖)长制专题宣传活动,营造河湖造福人民的良好氛围。要严格督察考核追责,着力推动工作落实。各级河(湖)长、河长制办公室或督察单位要强化精准督察督办、严格工作考核,加大工作激励和责任追究力度,对河(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在项目、经费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河湖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采取提醒、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提请问责等方式,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