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积极推动政府履职和各项政策组织实施,红河州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三保”的各项决策部署,狠抓落实,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多措并举缓解基层“三保”保障压力,全力兜实兜牢“三保”底线。
一是严格按照县级“三保”预算执行监控办法,认真履行好职责,强化对县级“三保”执行情况的监控分析。明确了每月工资发放时间,并制定了《工资发放情况统计表》,要求全州各级财政部门按要求于每月13日前完成上报。同时,密切关注舆情,出现或者预计可能出现无法保障县级“三保”特别是工资发放的情况,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稳妥处理,特别是坚决杜绝因工资缓拨、拖欠等引发上访、舆情、群体性事件等问题,确保“三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认真测算可用财力,盘活统筹各类资金。对2019年及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收回集中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方面急需支出,加大暂存暂付性款项清理收回力度,严控新增暂付性支出;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衔接,加大土地出让收入纯收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三是加大产业培植力度。加大产业发展资金的投入力度,充分利用产业发展资金和项目前期经费,加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财政扶持力度,全面加快推进全州重点支柱产业发展的步伐,努力培植新增财源,做大财政蛋糕。
四是硬化预算约束。全州13县市严格执行同级人大批准后的“三保”预算,硬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认真落实“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坚决杜绝挪用预算资金、违规使用库款,无来源无法定程序新增预算等影响“三保”预算执行、占用“三保”预算额度的行为发生。
五是切实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预算执行中的优先顺序,不随意扩大“三保”范围,要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全州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财政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统筹安排调度资金,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倾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
六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政策项目支持,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财政资金,确保实现全年预算收支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