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0日—12日,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冠病毒疫苗监管工作第三检查组到红河州就新冠病毒疫苗监管工作和落实“一退两抗”药品(退烧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药)实名登记制度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听取工作汇报后,到蒙自市和河口县进行了实地检查,共检查2户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4个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4户药品零售企业。通过检查,检查组对红河州新冠病毒疫苗监管工作和落实“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制度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并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监管、及时补充冷链设施设备、规范储运接种记录、完善冷链应急预案、确保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切实把监管工作融入党史学习教育中,真正做到“我为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