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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地震局“四措施”及时处置石屏“4·13”3.3级地震

发布日期:2021-05-10 信息来源:红河州地震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据中国地震台网测定,北京时间2021年4月13日17时07分,在石屏县(北纬23.84度,东经102.38度)发生3.3级地震。震源深度10.0千米。震中距红河州政府直线距离约114.92千米,距石屏县政府直线距离约19.18千米。震中附近的石屏大桥乡震感较强,石屏县城区、建水县城区及部分乡镇有感。

  地震发生后,红河州地震局快速有序处置地震事件。一是州地震局通过红河州地震短信发送平台,以手机短信方式,向相关州级领导及红河州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和信息员、县市有关领导及地震局职工分别发送了地震三要素信息。二是及时向各县市地震局搜集震感、灾损情况,按照震情处置工作程序,迅速上报《震情速报》2期。三是指导石屏县地震局按照地震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四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震情值班人员加强应急值守,州地震监测预报中心强化震情跟踪监视,有突发震情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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