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后,为巩固换届工作成果,加强班子队伍建设,规范组织运行,扎实有序推动“两委”换届后续工作。
抓“三类组织推选” 健全基层自治组织体系
一是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制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办法,明确职数要求、人选条件、工作程序步骤等内容,推动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机制,全州1365个村(社区)已全部召开村(居)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新一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二是推选村(居)民小组长。推动村(社区)“两委”成员兼任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小组长,提倡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兼任村(居)民小组长,全州已完成13851个村(居)民小组长推选。三是统筹其他配套组织推选。共青团、妇联等其他村级组织已完成推选工作,1363名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全部由村“两委”成员担任,选举产生村(社区)妇联主席1365名。
抓“选后规定动作” 确保工作不断档
一是组织新老班子工作交接。各乡镇(街道)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在换届选举结束后10日内督促指导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新老班子工作移交手续,逐条逐项罗列移交清单,依法将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移交给新一届班子。二是及时开展档案归档整理。制定《关于做好全州村(社区)“两委”换届档案工作的通知》,实行全程签字纪实制度和“痕迹管理”,州、县、乡、村分级分类负责,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对换届过程中具有保存、查考和利用价值的文字等各类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类立卷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抓“管理运行机制” 推动村组干部履职尽责
一是推行“两个清单”制度。督促县乡两级完善村干部考核制度,共同梳理、制定村组干部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按照担任职务,逐一明确每名村组干部负责的工作、承担的责任,分年度、季度、月度等,分别制定下发村组干部具体工作任务清单。二是全面推行村组干部坐班、值班制度。实行村(社区)干部坐班,统一集中办公,全天候为群众提供服务,推行村(居)民小组干部轮流值班。三是推行工作例会和公示制度。建立完善村组干部工作例会和公示制度,以乡镇为单位,所辖村(社区)、村(居)民小组每周组织全体干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安排部署下周工作,同时将上周完成工作、下周工作清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推动村组干部工作规范化。四是推行“并岗提薪”制度。按照工作整合、能兼则兼的原则,县级统一制定实施方案,对上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安排到村(社区)的民政协理员、计生宣传员、交通协管员、农科员、地质灾害监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等“几大员”岗位,适宜多员兼职叠加的,乡镇审核后由村(社区)“两委”成员兼任,并领取相应岗位报酬,增加报酬待遇,激励村(社区)干部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