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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审计厅总审计师李涛到红河州调研

发布日期:2021-03-25 信息来源:红河州审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3月4日—5日,省审计厅总审计师李涛一行3人到红河州调研审计工作,并实地走访红河县、元阳县审计局。

  李涛一行听取了州、县审计局的2020年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汇报后,就依法审计、审计质量提升和规范审计整改等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解释疑惑,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抓好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实施审计工作的方向标杆,以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实践。

  二是抓好审计机关“十四五”规划编制。红河审计机关要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调查研究和探索创新,进一步明晰规划编制思路和重点,重点完善党领导审计工作的制度机制、审计统筹工作机制、审计质量控制机制、审计成果运用长效机制、大数据审计工作机制等,努力编制出科学合理、鼓舞人心、切实可行的审计机关“十四五”规划。

  三是抓好依法审计,提升审计质量。精准制订审计项目计划,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方式和标准开展审计,做到依法实施审计、依法查处问题、依法界定责任、依法处理处罚,加强审计过程管控,防范审计风险。有效整合优化监督力量,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金融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将审计整改纳入被审计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年度报告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范畴。

  四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开展廉政教育与监督。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时刻保持政治定力,坚守廉洁自律底线,主动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审计过程中严格执行好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到遵规守纪,廉洁自律。坚持党建与审计业务齐抓共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促进党建与审计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有效融合。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筑牢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加大廉政纪律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审计权力行使的监督,促进审计干部严遵规定、严守纪律、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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