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委审计委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全力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红河州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着力在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制度机制上下功夫,督促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管理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和追责问责,力促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率达97.3%。
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审计整改责任体系、工作机制,明确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提出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协作联动、整改报告制度、责任追究等五项机制,强化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结果运用,确保红河审计监督在促进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权力规范运行、反腐倡廉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加强部门协作,推动形成审计整改工作最大合力。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监督、财政监督、督促检查等工作协调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有效整合优化监督力量,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金融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更好地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将审计整改纳入督办事项,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并定期召开审计整改会议,通报督促整改进度。2019年度审计发现18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0个,整改率达97.3%。
健全机构设置,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责任有效落实。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调整了红河州审计局机关内部机构职能设置,将原来分散在各业务科室的督促审计整改职能统一到审理督查科全权负责,审计整改实现了专职、专人、专责。同时,制定《红河州审计机关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办法(试行)》,压实审计组长责任,加强对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下达审计决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2020年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根据审计决定落实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工作协调配合不力的,予以扣分。坚持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督促整改相结合,强化审计结果规范运用,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2020年以来,审议移送案件线索18件,相关部门根据审计移交线索查处4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