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9日,红河州公安机关召开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碧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鸿彬就全州公安机关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工作报告。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娄东主持会议。
黄碧忠就如何抓好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从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要充分认清当前红河州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围绕公安中心工作,突出建党100周年和COP15安保工作任务,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二是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能力和水平。要针对公安部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中查找出的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短板,认真分析问题症结和根源,利用好今年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的机会,持续推进整改落实,抓好长效常治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履行“两个责任”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政治定力,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持续固化,让全州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警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问题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四是始终保持对腐败问题“零容忍”态度,坚决整治公安队伍存在的顽瘴痼疾。要持续整治执法不规范、违反“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等顽瘴痼疾,重申“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五是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确保政治监督责任落实到位。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班子成员要积极适应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新常态,增强派驻监督机构是代表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党组织实施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派驻机构的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发挥好监督“探头”作用,加大对驻在部门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
张鸿彬从“回顾2020年,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有力推进”“认清形势任务,增强找差距补短板的危机感责任感”“启航2021年,奋勇争先为新征程提供纪律保障”三个方面对全州公安机关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并查找了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了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全州各派出所,州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局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机关全体民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县市公安局全体民警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