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绿春县民政局“两学两设”规范实施婚姻登记

发布日期:2021-02-02 信息来源:红河州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自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以来,绿春县民政局为确保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开展,采取“学习法律、学习工作程序,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离婚登记冷静区”的方式,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效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对民法典特别是婚姻家庭篇章的学习。2021年以来,共组织婚姻登记工作人员集中学习3次,提高运用民法典指导婚姻登记和指导婚姻家庭服务能力。二是加强婚姻登记工作程序学习。反复观看“云南省民政厅关于举办婚姻登记员视频培训”内容,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提升婚姻登记人员业务能力。三是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在婚姻登记中心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对婚姻当事人进行辅导,免费提供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政策咨询、儿童保护等方面的服务,预防和化解因离婚等问题引发婚姻家庭纠纷。四是设置离婚登记冷静区。严格遵循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在婚姻登记中心设置离婚登记冷静区,开展积极的心理干预和调解工作,尽可能修复家庭关系、缓和矛盾。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