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以来,绿春县民政局为确保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开展,采取“学习法律、学习工作程序,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离婚登记冷静区”的方式,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有效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对民法典特别是婚姻家庭篇章的学习。2021年以来,共组织婚姻登记工作人员集中学习3次,提高运用民法典指导婚姻登记和指导婚姻家庭服务能力。二是加强婚姻登记工作程序学习。反复观看“云南省民政厅关于举办婚姻登记员视频培训”内容,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全面提升婚姻登记人员业务能力。三是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在婚姻登记中心设置“婚姻家庭辅导室”,对婚姻当事人进行辅导,免费提供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政策咨询、儿童保护等方面的服务,预防和化解因离婚等问题引发婚姻家庭纠纷。四是设置离婚登记冷静区。严格遵循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在婚姻登记中心设置离婚登记冷静区,开展积极的心理干预和调解工作,尽可能修复家庭关系、缓和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