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于1月15日制定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对社会救助改革和完善的总体要求规定为:用2年左右的时间,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到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方案》分别对夯实基本生活救助、健全专项社会救助、完善急难社会救助、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保障措施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
《方案》在夯实基本生活救助方面,对低收入家庭中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残疾人和精神残疾人以及重病患者,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还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对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制定和动态调整做了具体规定。
《方案》在健全专项救助方面,分别对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其他救助帮扶等救助制度做了具体规定,特别是对各有关部门职责进行了细化。
《方案》在完善急难救助方面,规定了完善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在48小时内实行“先行救助”后补办审批手续;救助金额在上一年所在县级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0%范围内的,由乡镇(街道)直接给予救助。《方案》还将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困难群众急难救助纳入突发公共事件有关应急预案,按照规定适时启动紧急救助程序,适当提高受影响地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等保障标准,把因突发公共事件陷入困境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对受影响严重地区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及时启动有关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确保特事特办、特事快办。
《方案》在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方面,制定了发展慈善事业,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以多种方式参与慈善有关活动,营造全民参与慈善的良好氛围;引导社会力量以各种方式参与社会救助;促进社会救助领域志愿服务发展;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方案》还制定了深化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的具体措施: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开通救助服务热线;提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效能;加快服务管理转型升级等措施。《方案》还规定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等强化保障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