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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科技局组织学习《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

发布日期:2021-01-18 信息来源:红河州科技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1月12日,红河州科技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条例》内容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保障与服务、法律责任等,明确提出了“将云南建设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条例》是我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云南建设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的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指导和规范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法规。《实施细则》从夯基础、树风貌、强产业、美家园、惠民生、兴文化、促开放、固团结、育人才、善治理、抓保障等方面,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的配套措施,是加强云南省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贯彻落实关于民族团结工作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

  通过学习,州科技局干部职工表示,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贯彻落实好《条例》和《实施细则》,对巩固和提升红河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推动实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达到新水平这一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下一步,将认真做好《条例》和《实施细则》解读,全方位开展学习宣传,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持续推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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