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七个“12·4”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了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依法履行职责,红河州财政局于12月4日上午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局机关实职副科级以上干部共45人参加宣誓仪式。
宣誓仪式由州财政局副局长、州金融办主任毕秀丽主持。毕秀丽在讲话中强调,誓词是对党、对祖国、对人民、对职责作出的庄严承诺,对参加宣誓活动的每一个宣誓人来说,是人生最难忘的时刻,是一堂宪法教育课,也是一次灵魂的洗礼,目的是使每一位领导干部牢记宪法权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宪法宣誓是履行国家赋予职责的重要仪式,也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在实际工作中,一要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把学习宪法同“两个维护”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要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深入学习宪法,始终忠于宪法,不断推动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三要依法履职尽责,提高工作水平,努力推动财政工作取得新发展新突破。四要带头遵纪守法,始终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杜绝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持之以恒转变作风。五要牢记誓言,忠于宪法,恪尽职守,廉洁奉公,在新起点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为推动红河州财政工作走在前列,实现全年奋斗目标作出新贡献。
局机关纪委书记孙纲领带领大家宣誓,毕秀丽监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