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河州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完善工作制度,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通报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进行任务分解。每年制定印发《红河州财政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科室。
二是实行清单管理。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文件依据、工作内容、责任科室、完成时间、整改措施等纳入清单管理,对照清单抓落实,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建立通报机制。每半年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工作对接,要求各相关科室对照任务清单及时开展自查,查缺补漏,落实整改措施,对慢作为科室进行通报,对不作为科室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