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蒙自数字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和红河锡都传媒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经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审批通过,准予许可。这标志着红河州《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证工作取得新突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一种许可资质,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红河州广播电视局高度重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证工作,将此项工作列为红河州广播电视局2021年重点工作全面推进,督促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相关机构做到“应办尽办”。
推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证工作,让更多社会机构参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有利于繁荣发展广播电视节目内容,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内容质量,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有利于让更多社会机构合法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维护持证机构制作的广播电视作品合法权益。持证机构制作的节目受法律保护,可以在广播电视台、新媒体等播出,可以申请版权,可以进行交易及代理交易,可以参加节目交流、评比活动等,不断增强竞争力和影响力。有利于对红河州域内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管理,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导向正确、内容质量提高、播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