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河州聚焦企业、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在全社会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诚信氛围,让“为诚信市场主体提供信贷支持、让严重失信者寸步难行、给轻微失信者改正机会……”成为大多数。
建立工作机制。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红河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22—2024年)》,建立了由州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红河州中心支行双牵头共56家部门组成的州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综合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建立信用信息归集长效机制,动态监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错误发生情况,第一时间主动联系信息录入部门进行更正,切实提高信息入库率。
建好信用平台主阵地。做好“信用中国(云南红河)”网站运行、维护工作,按政府网站管理要求对“信用中国(云南红河)”域名进行更换并进行管理维护。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事前环节,抓好经营主体信用承诺,组织相关领域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在事中环节,主动运用评价结果开展分类监管;在事后环节,推动联合奖惩。截至目前,已通过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共归集上报信用信息4273.2万条,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23881条、行政处罚信息6450条。
营造良好诚信氛围。全面加强城市信用监测,对纳入全国386个县级市总体信用排名的弥勒市、个旧市、蒙自市、开远市实施动态监测,指导其整改提升,目前处于全国中游水平。红河州参加全国40个地州盟城市信用排名,稳定在6至7名,在全省参加排名的8个自治州当中排名第2。建立健全数信用修复长效机制,通过向失信企业精准发放信用修复指南,对行政处罚机关人员精准培训,提升信用修复的受理量和初审通过率,切实提高信用修复的效率和满意度,服务企业开展经营活动。指导市场失信主体开展信用修复,截至目前,累计收到修复申请1340次,成功修复失信企业528家。建立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反馈奖惩案例80个,守信红名单140例,失信黑名单13例,营造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诚信氛围,切实提高了企业诚信、守法的自觉性。同时,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信贷等方面,将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前置审查,对那些有不良信用信息的企业不予考虑,强化了各类企业诚信经营的氛围,正面引导企业注重质量、创立品牌、保护知识产权,在全州各行业营造了学信用、懂信用、用信用、守信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