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至26日,红河州政协副主席、州督察长黄德亮到林长制挂联督察责任区红河县、元阳县,对两县贯彻落实省、州总林长令及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开展督察。
黄德亮每到一地,都深入乡镇和林区,实地走访乡村两级林长和护林员,了解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责任情况,林长履职尽责情况和护林员巡山护林情况。并通过查阅林长制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的方式,了解林长制各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县乡贯彻落实省、州总林长令执行情况,对红河县提出五条、对元阳县提出六条整改问题清单。
黄德亮指出,红河州森林草原资源丰富,是云南省的森林草原资源大州,自然生态系统典型、多样,生物多样性富集,是滇南主要生态安全屏障,生态区位极端重要。红河县、元阳县在整个滇南生态安全屏障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两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务必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全面推行林长制,与扛牢守护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和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紧密结合,把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发展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林草生态环境治理和持续改善林草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系统功能,作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绿色生态基础,坚定绿色发展基底毫不动摇,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黄德亮强调,州总林长令是州委书记、州长签发的命令,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州总林长令“全州务必于2022年5月31日前,全州林长制制度体系建设,州县乡林长制工作机构和人员,州县乡村四级林长和护林员责任区网格化落地上图等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位,专项经费保障到位,林长公示牌全面建立到位,确保2022年6月1日起全面实施运转”要求,坚决扛牢扛实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将命令坚决贯彻落实到位。
黄德亮强调,对于本次督察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到位,确保红河县、元阳县的林长制于2022年6月1日起全面实施运转。对于虚假整改、慢作为、不作为和不能如期落实整改问题的情况,将按照林长制有关工作制度坚决追责问责。
州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州林长制办公室主任杨云鸿,红河县、元阳县党政负责同志、州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同志分时段参加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