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州审计局对开远市委书记、红河县原县委书记开展任期履行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和开远市原市长、红河县原县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的审计进点会分别在开远市、红河县召开。中共红河州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州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朝晖出席会议。
会上,各审计组长分别宣读了审计通知书及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被审计单位负责人表态,全力配合支持好审计组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按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规定和审计组提出的要求,实事求是地提供任职期间有关资料和数据,并将以此次审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本市(县)经济管理水平,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指出,领导干部“双责”审计是一项常态化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新部署、新要求、新形势下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有力措施和重要环节。接受审计是各级党委、政府的法律义务和政治责任,也是规范经济行为、改进存在问题、提升管理水平的重要契机。
会议要求,审计组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自觉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提高审计质量,严守审计纪律。通过审计,促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的意识和能力,促进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转变作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促进开远市和红河县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开远市和红河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以及相关单位、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的主要领导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