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以来,红河州各级婚姻登记机构巧用离婚“冷静期”新规定,为婚姻当事人提供事前、事中、事后服务,成功挽回了部分婚姻。2021年全州登记离婚12736人,比2020年的23160人减少了45%,促进了家庭和睦,助推了社会稳定。
一是大力宣传。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进村入户、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进行大力宣传。特别注意收集和宣传珍视婚姻家庭的典型事例。如2021年8月的一天,一对70多岁的老年夫妇走进开远市婚姻登记处,要求给他们换领新的结婚证,这对老年夫妇小心翼翼地出示了一张珍藏了53年的结婚证,该证是他们1968年结婚时的登记证。这张薄薄的油印纸片,在两位老人的精心保管下,虽历经岁月的洗礼,字迹、公章依然清晰完好,这是他们珍视婚姻家庭的一个佐证。民政部门通过《红河日报》等媒体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人珍视婚姻家庭。各县市婚姻登记处还在醒目的地方营造婚姻家庭责任的氛围,特别是张贴“选择婚姻就是选择了责任,当你接过结婚证书时,就接过了共同生活的责任”的红色艺术字,以增强婚姻当事人的责任感。
二是耐心调解。婚姻登记机构以往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时,苦于无法律规定,导致调解劝导难,甚至被指责为“干涉婚姻自由”,被投诉为“服务质量差”。因而面对处于“气头上”的当事人因“面子”问题而赌气离婚、冲动离婚时,对办与不办显得进退两难,使当事人造成悔恨。如今,调解工作有法可依,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底气十足。各登记机关均设立了调解机构,依法进行调解,经调解和“冷静”后,成功挽回了感情尚未破裂的婚姻。如开远市2021年受理离婚申请880对,其中,按期办理离婚登记526对,占年申请数的59.77%,比2020年的858对减少了39.69%;不予受理离婚申请3对,占年申请数的0.34%;经“冷静”后不再离婚的245对,占年申请数的27.84%;年末尚在“冷静期”的106对。
三是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制度。许多县市建立婚姻家庭辅导制度,聘请法律顾问、社工、志愿者担任辅导员,提供免费服务。在婚姻登记处张贴辅导员照片、联系方式等信息,如遇当事人需要,可随时到现场或登门服务。如2022年1月,一对中年夫妻“气冲冲”闯入蒙自市婚姻登记处,女方泪流满面说:“日子没法过了,我要离婚。”。男方也铁了心地说:“宁愿打光棍,也不想和她一起过日子。”可经过婚姻家庭辅导员认真了解、找准矛盾根源、耐心疏导,并亲自上门帮其化解了婆媳矛盾后,这对结婚14年的家庭又和睦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