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要求,红河州政府研究室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于2022年2月25日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开展绩效评价的重要意义旨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项目支出绩效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地评价。掌握项目的实施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此次开展绩效评价的对象和范围主要是州政府研究室专项经费项目和全州政府系统政策咨询工作暨文稿服务培训会议费专项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工作小组通过查看了解2021年度州政府研究室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任务、绩效目标设立情况、州政府研究室2021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的资金收支情况、评价指标体系设立情况,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对决策情况、投入情况、过程情况、产出情况、效果效益情况等进行了分析,对照标准作出了客观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