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民政局把开展“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与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相结合,以思想的大解放为起始点,以理念观念的大转变为突破口,以“五有五助”方式,抓实抓牢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慈善和福利、社会治理、社会事务管理等五方面工作,着力以实际工作成果检验大讨论活动成效。
社会救助有“厚度”,助力乡村振兴。坚持宣传引导有广度、为民服务有温度、政策落实有力度,组织14名乡镇社会救助经办员、150名村级协理员进村入户,全覆盖宣传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各类救助政策,零距离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同时组织动员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扑下身子,主动上门、一线查找群众返贫致贫风险,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保障。2021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5925.36万元,惠及20.98万人次,其中脱贫人口中有8071人享受农村低保;发放特困供养金1356.08万元、临时救助金429.37万,惠及2845人;引导群众通过救助平台申办民政救助业务1192件,占全市各部门救助平台申请业务量的93.6%,办结率99.6%。
养老服务有“层次”,助推健康生活。以助力弥勒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云南样板为主线,以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施失能照护设施改造、探索运营“老年幸福食堂”等为切入点,结合医疗康养、森林康养、温泉康养等多种康养旅游新业态,加快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打响弥勒健康养老品牌。目前,挂牌运营“老年人幸福食堂”1家;完成80户特困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建成养老院9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助养老服务站)40个,运营的养老机构总床位1003张,其中护理型养老床位数占比达53%,入住老人385名,旅居型老人占比达48%,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100%。
慈善福利有“保障”,助跑民生发展。持续推进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全市登记和确认的慈善组织2个,获得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数量1个,2021年以来收到募捐款175.7万元。加强特殊群体关爱保护工作,常态化发放高龄补贴、公交车补贴、残疾人补贴,并依托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成“儿童之家”149个,配置儿童辅导员13名、儿童主任149名,常态化开展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走访关爱服务,重点动员1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到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2021年以来,累计发放高龄老人长寿保健补助648万元、老年人乘坐公交车补贴348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928.07万元,发放142名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191.62万元。
社会治理有“路径”,助攻基层和谐。以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以及新发展格局为指引,稳步开展弥阳街道区划调整相关后续工作,强化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集中修订,加快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增强服务创新能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目前,弥阳街道析置工作有序推进,149个村(社区)1170个村(居)民小组均完成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工作,6个省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顺利通过验收;完成全市地名普查工作,形成《弥勒市地名志》《弥勒市标准地名图》;建立社工站13个,有社工站工作人员42人,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2021年全市社工考试报名人数225人,比2020年增加195人,增幅达650%。
事务管理有“创新”,助长文明新风。在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登记管理的同时,围绕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行动,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扎实推进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不断优化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能力,切实让广大群众享受到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带来的实惠。2021年,登记社会团体(协会)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注销社会团体19家,目前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达108个,累计有15家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投入资金152万元;全年火化遗体719具,安葬骨灰658个,实施惠民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294人36.5万元,累计实施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12个;全市离婚人数883对,比2020年同期减少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