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评估
- 索引号: 20240913-210232-95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9-22
- 时效性: 有效
贫困人口(户)退出“6”项标准
贫困人口(户)退出“6”项标准:
①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当年国家扶贫标准。
②有安全稳固住房。安全稳固,达到住建部门认定的A、B级房。
③适龄青少年就学得到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初中毕业后不因贫困影响继续接受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教育;高中毕业后不因贫困影响继续接受大学或高等职业教育。
④基本医疗有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⑤社会养老有保障。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百分之百参加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⑥享受扶贫政策、资金、项目帮扶。得到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人畜饮水、产业带动、教育帮扶、资产收益、就业培训、转移就业、金融扶持、生态扶持和低保兜底等一个以上资金项目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