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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政策

  • 索引号: 20240913-210255-70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乡村振兴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9-21
  • 时效性: 有效

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云南印发三年行动计划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普法办联合印发《云南省法治宣传教育助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立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积极作用。

  《行动计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云南省“八五”普法规划,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目标是力争到2024年农民法治素养不断提高,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明显提升,形成基层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行动计划》明确,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重点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普法力度,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开展专项普法活动,大力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开展“宪法进农村”“民法典进农村”等活动。创新乡村法治文化建设,打造法治文化阵地,争取到2024年底乡镇(街道)有法治文化园地,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到2024年底实现“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总数达140个以上,全省法治村(社区)占比达到70%。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2024年底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逐步实现村(居)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到2024年底实现全省90%的行政村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发挥示范户和法治教育基地在农村普法和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深化乡村依法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开展“互联网+法律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进村驻寨,推广运用“云南百姓法治宝典APP”“一部手机办事通”,切实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

  《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加大宣传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切实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综合治理能力,营造法治宣传助力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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