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12月3日,红河州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组一行4人,到州公安局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组组长、州纪委常委、州监委委员刘海兵在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进行了动员,明确了检查考核的方法、重点和要求。
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王超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提高管党治警政治意识、认真落实党委全面监督责任”为主要内容,代表局党委向检查考核组汇报了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他要求局直各部门和公安民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肩负的政治责任,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确保职责任务的全面完成。
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李红光围绕“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廉洁纪律、个人有关事项”等方面作了个人述责述廉。
在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书面印发局直各部门传阅的基础上,对局党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会后,考核检查组分别对州公安局党委领导和州纪委州监委驻州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检查考核组还查阅了州公安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台账。同时,检查考核组延伸检查了州公安局内设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