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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组织参加云南省州县级河长视频培训会议

发布日期:2019-10-16 信息来源:红河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

  按照《2019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河(湖)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提高各级河(湖)长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10月15日,省河长制办公室举办云南省州(市)、县(市、区)级河长视频培训会议。

  我州设州、县市分会场,认真组织州、县市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培训。州委书记姚国华,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州委统战部部长吴世雄,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广益、陈军、普菊红、向从科、汤卫东,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王超等在州级分会场参加。

  培训中,中国水利工程协会会长、水利部参咨委委员、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孙继昌,省水利厅党组成员、省水文水资源局局长李伯根分别从河(湖)长制的建立与进展、特点与创新、如何深化及云南省工作成效、新形势新要求、当前工作重点等方面进行专题讲授,全面阐释了推行河(湖)长制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系统解读了河(湖)长制相关政策文件,深刻剖析了当前河湖治理保护所面临的严峻形势,专业讲授了河(湖)长制有关制度体系建设,并针对近期重点工作提出指导性和前瞻性意见。

  会议要求,各州(市)党委、政府和河(湖)长制办公室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快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行动,逐河逐湖建立问题清单和问题销号制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任务。要扎实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将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作为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的重要抓手,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河湖管理边界线。要持续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高原湖泊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强化监督检查、跟踪问效,按质按量完成整改任务。要加快推进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规划编制,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推动规划编制工作按期完成。要围绕全省重要河湖库渠实现“安全生态、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目标,把美丽河湖建设作为建设最美丽省份的重要内容,集中力量建设一批最美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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