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州政府于近日研究出台了《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四个最严”和党政同责的政治任务。
《意见》共分4个部分,重点强调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的重要意义、党委领导责任、政府行政责任以及落实党政同责的具体保障措施。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全州各级党委8个方面的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领导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听取汇报、重视监管体系建设并督促政府落实责任、加强基层和基础建设的组织领导、领导和督促有关工作和活动的开展、领导同级纪律检查机关查处违纪行为、把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
《意见》还强调,全州各级政府要履行13个方面的行政责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依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基层监管基础、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完善食品药品舆情监测机制、推进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加强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馆和农村自办宴席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管理制度、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力度、切实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