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注册 登录 加入收藏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红河州扎实推行河长制

发布日期:2017-09-07 信息来源: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号:[ ]

  一是建立四级河长体系。出台州县两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设立州县乡村四级河长约1800人,实现四级河长体系全面覆盖。二是建立河湖库渠分级名录。全面摸清州境内河湖库渠数量、现状、问题和坐标,合理确定四级河长管护职责。三是建立水质监测网络。抓好重点水域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在南盘江流域、红河流域设有10个国家级、3个省级、7个州级考核断面,优化监测断面,完善监测网络。四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开展重要水源地、入河排污口、不达标水体、河道采砂、网箱养鱼等摸底调查工作,督促元蔓高速公路(红河段)建设指挥部限期整改围垦河道、河道弃渣、侵占河道等行为,保证红河行洪、生态等功能不受破坏。

  • 一部手机游云南

  • 一部手机办事通

  • “互联网+督查”

  • 云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卷调查平台

  • 2025年红河州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 阻碍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问题线索征集

  • 为基层减负线索反映

  • 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 红河州“局长坐诊接诉”企业诉求直通窗

  • “互联网+督查”推动高质量发展综合督查征集问题线索

  • 我的服务 您来点评

x

网站支持IPV6   滇ICP备09006781号 滇公网安备 53250302000196号 网站标识码:532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