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四级河长体系。出台州县两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设立州县乡村四级河长约1800人,实现四级河长体系全面覆盖。二是建立河湖库渠分级名录。全面摸清州境内河湖库渠数量、现状、问题和坐标,合理确定四级河长管护职责。三是建立水质监测网络。抓好重点水域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在南盘江流域、红河流域设有10个国家级、3个省级、7个州级考核断面,优化监测断面,完善监测网络。四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开展重要水源地、入河排污口、不达标水体、河道采砂、网箱养鱼等摸底调查工作,督促元蔓高速公路(红河段)建设指挥部限期整改围垦河道、河道弃渣、侵占河道等行为,保证红河行洪、生态等功能不受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