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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

发布日期:2017-09-04 信息来源:红河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

  日前,我州出台《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坚持把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突出位置,在年底前,初步建立全州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基本形成符合需求的专业化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制度。

  《实施意见》指出,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机制,实现6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85%以上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州情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体系。建成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骨干、二级以上医院为支撑的服务网络,加大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力度,实现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明显提升。老年人医疗护理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健全,医疗护理水平逐步提高,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实施意见》强调,养老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等,也可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提高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把卫生与健康资源更多地引向基层、引向农村。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定期巡诊、保健咨询、慢性病管理和中医药保健等服务。每年为老年人免费体检1次,到2020年,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为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开设中西医结合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有关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重病、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就医便利服务。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工作志愿者定期为老年人开展义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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