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我州共制定(修订)了《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教育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村合作医疗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豆制品产业发展条例》等22部单行条例。今年3月31日,经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燕子洞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至此,我州已制定民族单行条例23部,民族立法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走在全省八个民族自治州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