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佳节即将来临,为维护好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我州相关部门和各县市结合实际采取举措,确保端午节“舌尖”安全。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手机报》向州、县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和乡镇领导、食药系统干部职工、乡镇食药监管协管员、信息员等发布了夏季餐饮业食品安全预警公告、端午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覆盖全州13县市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
弥勒市以可邑小镇、锦屏山风景区、湖泉生态园等旅游接待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以辖区范围内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和副食店内销售的粮油产品、预包装食品、冷藏冷冻食品等节令性食品和鲜肉、各类现场制售食品为重点对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2家次、餐饮单位272家次、集贸市场12家次、商场(超市)29家次、各类副食店(小摊贩)70家次,有效排除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开远市联手相关企业开展白酒“打假护优”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大型超市5家、名酒专卖店10家、酒店2家、食杂店17家,有效打击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的违法行为。
金平县对县内的超市、各大批发部及农贸市场销售的粽子、粮油、乳制品、肉制品等进行了专项检查,同时要求经营户必须将每批次散称粽子等食品的合格证摆放在柜台显眼处,以确保消费者能及时了解生产日期及保质期。
其余县市也纷纷通过发布端午节安全消费提醒、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开展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等举措,强化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