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州人民政府研究印发《2017年红河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2017年降雨趋势进行预测,从9个方面提出具体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2016年,红河州共发生地质灾害灾情10起,94人受灾,死亡1人,受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301万元。成功避让地质灾害2起,紧急转移人员126人,避免人员伤亡35人,避免经济损失300万元。根据排查,今年,全州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415处,其中,滑坡2075处、泥石流211处、崩塌68处、其他地质灾害61处;威胁人员320688人,威胁财产732160.1万元。
《方案》预测,2017年,红河州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月至8月。地质灾害高发区主要分布于绿春、金平、河口、元阳、红河、建水、石屏、屏边、个旧地质灾害隐患区以及矿山开发建设、公路改建新建、铁路建设沿线和新建水利水电工程区。
《方案》要求采取9个方面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防灾主体责任。二是周密计划,科学组织,切实做好汛前隐患排查工作。三是认真组织编制年度防治方案,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体系。五是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应急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六是切实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七是抓好项目申报,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八是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大力推进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九是强化宣传培训,营造社会参与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