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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组织参加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电视电话会议

发布日期:2017-05-12 信息来源:红河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
  5月10日,省委、省政府在昆明召开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电视电话会议。红河州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在州、县(市)分会场参加会议。州长李扬在州级分会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强化江河湖泊保护,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大举措,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的迫切需要,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凝心聚力、合力攻坚,确保河长制得到全面推行。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印发的《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意见》,确保2017年底全面建立省、州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为维护全省河湖库渠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库渠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保障;要全面完成加强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6大任务,尽快建立州市、县、乡、村级河长和河湖库渠名录,因地制宜、因河施策,着力解决河湖库渠管理保护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要抓住关键核心,坚持党政领导负责制,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细化实化河长职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守河担责;要狠抓基础工作,强化技术支撑,建立河湖库渠管理保护大数据信息平台,健全完善监测评价体系,推进河湖库渠动态监管、水质监测、水域岸线管理信息化、系统化;要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完善督察体系、责任考核体系、激励问责机制和社会参与监督体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担河湖之长、履河长之职、尽河长之责,压实责任,亲力亲为抓好相关工作;要细化实化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加强统筹协调、水陆共治,形成工作合力;要抓好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湖库渠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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