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7年度“10强县”等县域经济发展考评结果出炉,省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5月28日起至6月5日在云南网向社会公示。其中,红河州弥勒市、个旧市、蒙自市、开远市拟列为2017年县域经济发展“10强县”。
据了解,根据《云南省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园区经济10强考核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和《云南省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评价办法》,省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2017年全省不含市辖区的113个县(市)的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25%)、固定资产投资(20%)、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等6项指标及赋予权重进行综合监测排名,对全省129个县(市、区)的15项指标进行了分类考核,按照“不重复评奖、不多头获奖”的原则,形成了2017年度“10强县”“先进县”“进位县”考评结果。
在113个县(市)中,以经济总量和增量为主,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选出排名前10名为安宁市、楚雄市、大理市、弥勒市、个旧市、蒙自市、宣威市、开远市、文山市、宜良县,拟列为2017年县域经济发展“10强县”。
此外,河口瑶族自治县、泸西县等13个县(市、区)拟列为“2017年全省县域经济跨越发展先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