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红河州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国家湿地公园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过企业申请、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红河州元阳县坤华乡村旅游农民专业合作社、红河五里冲生态茶业有限公司、绿春县绿鑫生态茶叶有限公司、绿春一窝酒米业有限公司、红河哈农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金平恒运梯田生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金平九宝茶叶有限责任公司7家企业获得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国家湿地公园3个标识使用权,7家企业可在产品包装、营销中使用3个标识,使用期限为2018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据悉,自2016年4月红河州世界遗产管理局对13家企业第一批授权使用3个标识以来,目前全州已有20家企业可使用3个标识,大大提高了相关企业的知名度,提升了梯田产品文化价值,有力促进了哈尼梯田可持续发展。下一步,红河州将本着“有利于红河哈尼梯田生态保护、有利于农耕文化传承、有利于当地百姓增收致富”的原则,对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相关要求的企业继续开展授权使用3个标识工作,不断提高梯田产品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