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云南省申报的45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在昆明举行的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督导检查反馈会上,督导检查组认为,云南省45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将提请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认定公布。其中,我州石屏、泸西、河口3县接受“国检”均达标。
连日来,以浙江省政府副总督学、浙江衢州学院原副院长姚宏昌为组长的督导检查组深入屏边、河口、泸西3县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检查中,督导检查组通过查阅台账,召开陈述答辩会,分别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4个座谈会,及深入学校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全面了解各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并对各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许多宝贵意见和要求。
每到一处,专家组都认真了解各校的办学条件,耐心听取学校负责人工作介绍,对标准化科学实验室、学生教室、音体美器材室、学生营养餐食堂、学生宿舍等办学场所设施进行实地验收检查,并对功能室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内涵特色等进行查看,多角度、全方位了解各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展情况。
据悉,在今年45个县通过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国检”后,我省共有97个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我州继开远、蒙自、个旧、弥勒、建水5县市达标后,截止此次“国检”,共有8县市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