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境内世居着哈尼族、彝族、苗、傣等11个民族,全州少数民族人口274.58万人,占全州总人口的60.40%。历届州委、州政府始终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民族繁荣发展政策,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州呈现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宗教和顺、边疆稳定的良好局面。州委、州政府多次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多年来,我州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支持,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投入力度,使民族地区经济快速发展,民生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自2001年以来,国家和省、州各级先后投入“兴边富民行动”“沿边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资金147022万元,改善了边疆各族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针对分布在6000平方公里内的州内民族“直过区”,我州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规模化培植产业、加大扶贫攻坚力度、强化基层党组织等综合措施,推动其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截至今年5月,我州共创建2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0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2个民族特色乡镇、109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8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110个民族团结示范学校、2550户民族团结示范户,同时组织实施了65个少数民族特色村建设,以红河县作夫、元阳县大鱼塘等为代表的14个特色村还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