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按照从严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经过严格评审,中央文明委授予一批精神文明和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典型荣誉称号。我州一批先进典型获表彰。
在我州获表彰的先进典型中,河口县南溪镇南溪村委会马多依下寨村、石屏县坝心镇、弥勒市新哨镇山兴村、泸西县白水镇无浪村委会利民村4个村镇被授予全国文明村镇称号;个旧市金湖西社区、红河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红河州地方税务局、红河州人民检察院4家单位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红河州财经学校、开远市第一中学两所学校被授予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称号;红河日报社记者中心原聘用记者丁莲获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近年来,我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高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弘扬了主旋律、汇聚了正能量、树立了新风尚,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丰润的道德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