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州印发《红河州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持续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成为助推社会文明进步的强大动力,为实现“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好中国梦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
《意见》从坚持不懈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提升全民科学教育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营造精神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保障措施6个方面32个小项表明了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
按照《意见》要求,我州将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工作创新;要推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体制机制创新,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增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努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更加深入人心,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更加坚定,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益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价值追求,广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形成良好社风民风,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