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严格按照“农户自愿、政府引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尊重规律、因地制宜”退耕原则,将2019年40.64万亩退耕还林任务分别安排在个旧、开远、蒙自、屏边、建水、元阳、红河、金平、绿春、河口10个县市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15-25度重要水源地非基本农田坡耕地组织实施。上半年完成造林面积27.06万亩,完成该项目造林任务的6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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