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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河(湖)长制年度考核结果公布

发布日期:2019-05-14 信息来源:红河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

  日前,经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审定,省河长制办公室公布了2018年度全省16个州(市)、24个省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年度考核结果,红河州获州(市)考核优秀等级。

  我省2018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考核全数合格。获得优秀等级的还有曲靖、保山、文山、昆明等州(市)。迪庆州获州(市)良好等级。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抓好全省河湖保护、治理、修复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人民战争,是全省上下的共同事业。全省将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争当全国生态文明排头兵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对各地、各部门和各级河(湖)长制体系建设、组织机构和责任落实、相关政策制度落实、基础工作推进、河长制6大任务以及年度工作要点、河长及部门履职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等重要内容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生态补偿机制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计划”考核体系,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全面抓好河湖保护治理,统筹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保的关系,切实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迈出新步伐,早日实现河畅、湖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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