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推进会在蒙自召开。州委书记姚国华出席会议并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信心决心、压实创建责任,奋力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获得成功。
州委副书记、州长罗萍主持会议。州委副书记、州委宣传部部长盛高举出席会议并宣读《关于命名第一批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示范单位、示范家庭、教育基地的决定》。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普绍忠,州政协主席聂明出席会议。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我州永恒的工作主题。”姚国华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信心决心。州委、州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州各级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在云南不谋民族工作,不足以谋全局”的理念,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深入推进创建工作,广泛开展“九进”活动,全州各族人民“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全州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局面日益向好。今年是红河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关键之年,全州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进一步总结经验、补齐短板、乘势而上,奋力以示范州的成功创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姚国华强调,要狠抓问题整改,突出重点深入创建。全州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正视短板弱项,以整改的实效提升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强化责任担当抓整改。主要领导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把创建责任扛在肩上,确保高标准完成示范创建各项目标任务。要聚焦重点难点抓整改。结合中央暗访调研组和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调研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扎实推进村、社区、学校、部队、宗教场所等的示范创建工作,全力提升全州示范创建工作整体水平。要紧盯突出问题抓整改。积极开展整改“回头看”工作,认真研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对标对表、扎实整改。
姚国华强调,要以扎实的举措、良好的作风,强化担当作为,落实政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奋力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获得成功。要着力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进一步教育引导全州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挖掘州内各民族文化的精髓和价值,发扬好哈尼梯田精神。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结合红河发展历史讲好红河故事,不断增强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深入宣传红河州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等方面内容,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要着力促进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坚持以城乡社区村寨为平台,积极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同发展的社会条件,注重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让城乡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交往交流交融。要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结合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全面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结合“兴边富民”工程和“沿边三年行动计划”,打牢稳边固防的民族团结基础。结合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州创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要着力推动创建工作提质扩面。聚焦党员干部、青少年等群体,聚焦重点行业、窗口单位等,不断加大创建力度。坚持抓基层、强基础,把创建工作重心下沉到社区、乡村、学校等基层单位。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好民族法治教育,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着力推进沙甸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始终突出“宗教中国化、活动依法化、文化认同化”的创建主题,多管齐下,共同努力将沙甸地区打造成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平安创建示范、宗教事务管理示范、经济转型发展示范、基层党建工作示范。
姚国华强调,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关键在党委领导,基础在工作落实。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领导,切实压实责任、合力推动,真正把创建工作作为全州“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要切实转变作风,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持续锤炼州委倡导的“七种作风”,善始善终、善作善成。要强化督查问责,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考核、问责和奖励制度,完善督查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各级人大、政协要加强执法监督和民主监督,积极推动创建目标顺利实现。
会议对命名的第一批部分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进行授牌。
会上,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州委统战部部长吴世雄通报了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情况。屏边县、州税务局、州民族师范学校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州委常委,州政府班子成员,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分管领导,州法院院长,州检察院检察长,州国安局局长,红河综保区、蒙自经开区主要负责人在州级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