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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全面深入落实《云南省发布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

发布日期:2020-01-30 信息来源:红河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

  红河州深入落实《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20条措施》,全面响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预案,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州委、州政府及时成立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设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细化职能职责,加强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各县市成立县市领导小组及相应指挥部,切实发挥集中统一指挥职责,确保各项防控举措落实到位。

  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公安系统、市场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统筹联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由卫健部门牵头扎实抓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疫情研判、医疗救治等工作,及时提出科学合理的决策建议。州指挥部和州卫健委积极指导各县市做好防疫工作并及时向州委、州政府和省有关方面报告进展。

  及时成立统筹协调保障机构,千方百计统筹协调好人员、场所、药品、设备、资金等方面需求和储备,重点做好一线窗口单位等重点部门和部位的物资保障工作,优先保障医疗卫生人员、一线执勤民警、综合执法等一线人员的物资需要,确保把有限物资用在刀刃上。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积极动员组织群众,对重点人群开展排查,对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尽全力在第一时间将病毒坚决封死在最小范围内。全力抓住各项重点环节,科学、规范、精准防范施治,坚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州文化和旅游局在通知文化馆(站)、博物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暂停开放,歌舞娱乐场所、KTV、网吧、影院等文化经营场所全部暂停营业后,切实加强群众思想引导。全州人社系统从1月23日起每日汇总从疫情地区返乡农民工情况,并密切关注返乡人员健康状况,尽量将疫情掌握在手中。州生态环境局压实责任,加强监管,建立医疗废物处置情况日调度机制,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妥善处置。州商务局加强产销衔接,增加市场供应,紧急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情况零报告制度。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做好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及流行病学调查、疫情动态评估、动物疫情信息等相关工作。州外事办密切关注涉外疫情。蒙自海关严格口岸检疫,严防疫情输出。

  全州宣传系统建立健全疫情信息发布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电信、网络等,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健康教育和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组织专家解读,加强正面发声,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辟谣,化解群众疑虑,回应群众关切,避免恶性炒作,消除恐慌情绪,努力营造“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良好舆论环境。

  全州公安、交通系统强化源头防控,坚持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对车站、医院、市场、口岸等人员往来密集、流动频繁的重点区域,做好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通风、消毒、监测工作。对进入红河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发现的体温异常者进行留验和医学观察。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减少污染源、降低污染风险。加大对恶意炒作、造谣生事的人员打击力度,坚决做到落地查人、依法严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截至1月27日,红河网警对涉及发布不实信息的6人分别进行教育训诫和行政拘留。

  红河州纪委监委及各县市纪委监委及时加强纪律作风监督检查,强化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的监督执纪,切实为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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