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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10044-43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9-30
  • 时效性: 有效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红河州的州级社团成立登记管理。

  二、审批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蒙自市民安路226号(民安路与昭忠路交叉路口)

  办事窗口:红河州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四、申请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备注

1

《社会团体登记申请表》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3

 

2

章程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3

 

3

正式会员名单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3

 

4

其他有关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3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免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颁发证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蒙自市民安路226号红河州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873-3728929,监督电话 0873-3729739

  咨询及投诉地址:蒙自市民安路226号红河州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直接领取:蒙自市民安路226号红河州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zwfw.yn.gov.cn/hhz/home—“服务大厅”—“审批部门”—“红河州民政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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