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10044-43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9-30
- 时效性: 有效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红河州的州级社团成立登记管理。
二、审批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6.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蒙自市民安路226号(民安路与昭忠路交叉路口)
办事窗口:红河州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电子文件 |
份数 |
备注 |
1 |
《社会团体登记申请表》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3 |
|
2 |
章程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3 |
|
3 |
正式会员名单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3 |
|
4 |
其他有关材料。 |
原件及复印件 |
纸质 |
3 |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免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颁发证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蒙自市民安路226号红河州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873-3728929,监督电话 0873-3729739
咨询及投诉地址:蒙自市民安路226号红河州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直接领取:蒙自市民安路226号红河州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zwfw.yn.gov.cn/hhz/home—“服务大厅”—“审批部门”—“红河州民政局”—“社会团体成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