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信息
- 索引号: 20240913-210043-34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9-01
- 时效性: 有效
基金会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红河州的州级基金会注销登记管理。
二、审批条件
注销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按照章程规定终止的;
2.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3.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蒙自市民安路226号(民安路与昭忠路交叉路口)
办事窗口:红河州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
四、申请材料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纸质/ 电子文件 |
份数 |
备注 |
1 |
注销登记申请书 |
原件及 复印件 |
纸质 |
3 |
|
2 |
决定注销登记时依照章程履行程序的原始会议纪要 |
原件及 复印件 |
纸质 |
3 |
|
3 |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的审查文件 |
原件及 复印件 |
纸质 |
3 |
|
4 |
基金会注销登记表 |
原件及 复印件 |
纸质 |
3 |
|
5 |
基金会印章、登记证书正、副本 |
原件及 复印件 |
纸质 |
3 |
|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免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出具注销文件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蒙自市民安路226号红河州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 0873-3728929,监督电话 0873-3729739
咨询及投诉地址:蒙自市民安路226号红河州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直接领取:蒙自市民安路226号红河州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http://zwfw.yn.gov.cn/hhz/home—“服务大厅”—“审批部门”—“红河州民政局”—“基金会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