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综合执法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205907-55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1-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管理文化市场及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精神产品和文化娱乐活动。
2.依法对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经营单位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保护合法经营,制止和查处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总结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经验,向有关立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建议。
4.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扫黑除恶工作和有关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市场行业乱象治理工作。
5.联系上级和监督指导下级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综合行政执法及市场管理工作,引导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6.完成同级人民政府和文化旅游行政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