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决算
- 索引号: 20240913-205303-22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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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9-02-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科学研究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农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指导全州农业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开展作物研究,种植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体系管理、培训、服务,为全州农业增产作出贡献。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狠抓“稻鱼鸭”综合种养示范推广,助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在红河州南部元阳、红河、绿春、金平4个县,完成稻鱼鸭高产高效生态种养14.335万亩,实现总产值达117101.119万元,新增产值52578.349万元。其中,稻鱼鸭面积13.285万亩,稻鳅面积1.0435万亩;投放鱼苗692.71吨;投放鸭苗120.71万只;印发技术培训资料20200份,开展种养技术培训共76期9670人。项目的实施为提高红河州南部梯田稻谷单产、增加总产、提质增效、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实现了“一水三用、一田三收、稻鱼鸭共赢”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统一。
2、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助农业产业发展步入新台阶
2017年5月16日,与中国工程院院士朱有勇签订3年合作协议,项目立足朱有勇院士及专家团队的研究成果,开展生物多样性种植技术实现病害的生态控制研究,进行新品种引种试验示范及有机、绿色、优质农产品栽培技术试验、示范、研究(特早熟葡萄、柑橘类果树、柠檬、热带花卉、特色蔬菜、梯田红米产业及有机米关键技术标准等)。
2017年5月22日,与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主任赵久然研究员签订3年合作协议,项目利用云南独特的地理气候资源优势,立足赵久然专家团队的研究成果,开展热带亚热带优质高产玉米种质引进、改良、创新、利用及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研究、推广。
2017年12月,与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中国科学院昆明分院、屏边县农科局、屏边猕猴桃产业协会合作,申报钟彩虹专家工作站。项目以屏边为中心,借助工作站平台,开展红河州猕猴桃品种试验、示范,建立品种试验基地、产业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基地、技术支撑团队。通过项目的实施,为带动红河州南部相关县市推广优质猕猴桃,形成中国新的早熟红黄肉猕猴桃产业优势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助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取得新成效
2017年11月27日,获省人社厅批准,设立云南省首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通过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一方面可实现优势互补,为红河州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培养人才、培训技术;另一方面,围绕红河谷产业发展需要,开展关键技术的研究、集成和示范,为红河州农业产业发展与精准扶贫工作作出切实贡献。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助科技创新有新突破
2017年,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以柔性引进的方式共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5名,分别是云南农大名誉校长朱有勇院士、浙江大学生物与环境部副主任喻景权博士、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杨远柱研究员、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主任赵久然研究员、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植物营养系作物营养与施肥研究室主任张承林教授,分别签订3年合作协议。
(四)建立示范基地,助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示范
今年,与云南省农技推广总站、云南大学农学院、建水县农技推广所、建水县水产站合作,在建水县西庄镇建立110亩品种示范、展示基地,通过示范、展示、推广的形式,更直观地将最新的品种、技术展示出来,通过现场观摩、培训等形式推广到千家万户,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
(五)选派“三区”科技人才,助“三农”新发展
根据《云南省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16年9月-2017年8月,与红河州泸西、元阳、红河、绿春等7个县市21个村委会签订了《2016年云南省“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三方协议书》,并选派了21名科技人才到受援单位开展梯田“稻鱼鸭”高产高效模式、梯田红米、红优系列优质稻高产栽培等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其中包括具有农业推广研究员、高级农艺师职称的科技人员名13名,农艺师职称的科技人员8名。通过“三区”科技人才计划开展的新技术培训、试验、示范和推广,改变了农村农业科技骨干传统的种植和管理模式,提高了种养户的种植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病虫防控技术等,有效地帮助农民实现增产增收,达到了科技服务于边疆、服务于农村、服务于农业的要求。
(六)科技成果转化实现新突破
自育杂交玉米新品种 “红单6号”,在全省年种植面积达115万亩,每亩比当地品种增产50公斤,亩增收100元,年带动农民增收1亿元;自育水稻品种“红阳2号、3号”“红稻8号”等梯田红米,在南部4个县市种植,助推“稻鱼鸭”高产高效生态种养14.335万亩。
(七)狠抓扶贫工作,助贫困户早日脱贫
2017年,所领班子成员、挂包帮干部深入挂包的村委会进行实地走访和调研,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单位产业扶贫计划,目前正在逐步实施。单位共投入资金19.695万元。一是扶持贫困户发展水果产业,投入资金2.8万余元,用于芒果种植技术培训及购买芒果苗;二是发展冬季农业开发,引进优质甜糯鲜食玉米试种,冬早蔬菜种植,已完成部分试点种植;三是计划新建一个300立方米产业发展水池,预算投资11万元,单位已投入5万元启动资金;四是投入扶贫工作经费7万元;五是投入马铃薯种薯款2.214万元;六是单位投入科技增粮项目11.84吨化肥,已分发到每一户贫困户手中,该项目受益农户255户1079人,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76户320人。按计划绿山村将于2018年脱贫出列,我所将采取产业扶持带动为主,以扶贫政策为依托,突出带头人、建出示范点、组建合作社的方式,逐步让贫困户出列脱贫。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事业机构编制数1个,财政全额补助开支,为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上年末单位实有在职职工71人,离休1人,退休54人。其中,2017年内退休人员为左德义、方正、汤成效、张如灿;调入人员为曾园,李勇成;新招考录用人员为简义记、白学贵;死亡人员为邢德有。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农业科学研究所2017年度收入合计13,399,476.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25,549.90元,占总收入的97.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73,927.00元,占总收入的2.04%。与上年对比,2016年度收入合计13,002,771.5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96,171.50元,占总收入的99.18%;其他收入106,600.00元,占总收入的0.82%。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增加229,378.40元,主要原因是“三区”人才培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目经费增加。其他收入增加167,327.0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承担企业试验项目增多,试验经费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农业科学研究所2017年度支出合计13,631,120.51元。其中:基本支出11,371,348.81元,占总支出的83.42%;项目支出2,259,771.70元,占总支出的16.5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2016年度支出合计13,029,803.99元。其中:基本支出11,051,670.53元,占总支出的84.82%;项目支出1,978,133.46元,占总支出的15.18%。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319,678.28元,主要原因:1、政策性调资;2、本年增加绩效奖。项目支出增加281,638.24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大部分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毕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农业科学研究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71,348.81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42%。与上年对比,上年基本支出为11,051,670.53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政策性调资。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农业科学研究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59,771.70元。与上年对比,上年用于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1,978,133.46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大部分项目资金已使用完毕。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72,706.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死亡抚恤) 41,014.00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640,651.7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农业科学研究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05,465.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4%。比上年12,776,287.83元增加629,177.6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政策性调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科学技术(类)支出9,655,715.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0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三区”人才培训等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77,107.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补贴和日常公用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1,414,996.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6%。主要用于开展项目实施发生的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等开支。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57,64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农业科学研究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7,438.49元,完成预算的89.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4,612.49元,完成预算的110.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26.00元,完成预算的25.6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48,479.86元,增长124.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9,380.86元,增长167.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901.00元,下降45.9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科技人员下乡出差增多,燃油费、过路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相应增多;单位在公务接待上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务接待有所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4,612.49元,占95.20%;公务接待费支出12,826.00元,占4.80%。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4,612.4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4,612.4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项目调研、科技培训、科研人员下乡等 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82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82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县市人员到我站办理相关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农业科学研究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农业科学研究所部门资产总额6,779,598.37元,其中,流动资产1,676,507.87元,固定资产5,095,110.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98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0,694.54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07,674.54元,固定资产减少46,98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单位政府采购资金由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列支,计划采购金额571,860.00元,实际采购金额537,133.20元,节约资金34726.8元。其中货物类采购计划资金139,860.00元,实际资金129,310.00元,节约资金10550元;服务类采购计划资金432,000.00元,实际资金407,823.20元,节约资金24176.8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我单位年初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本年全部使用完毕,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正常运转的办公费,邮电费,各类保险费,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公用经费的收支公开透明,符合财政有关文件规定,经费核算和账务处理符合相关财务制度,无截留、挤占公用经费情况。资金使用效益良好。所内职工对公用经费的开支情况和使用效果表示满意。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州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州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州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单位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及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红河州农科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