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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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 2017-10-27
- 时效性: 有效
州传染病医院
1.病人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
(1)病人权利:平等享受医疗的权利,获得全部实情的权利,个人隐私及个人尊重获得受到保护的权利,参与决定有关个人健康的权利,有权获得外院建议及参与治疗方案的制定,决定选择治疗方式的权利,服务选择权、监督权。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病人在享有正当的权利同时,也应负起应尽的义务,对自身健康和社会负责。
(2)病人义务:积极配合医疗护理的义务。病人患病后,有责任和义务接受医疗护理,和医务人员合作,共同治疗疾病,恢复健康。病人在同意治疗方案后,要遵循医嘱。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 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是为了保障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就诊须知、入院须知、探视制度等都对病人和家属提出要求,这是为了维护广大病人利益的需要。自觉维护医院秩序。医院是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的公共场所,医院需要保持一定的秩序。病人应自觉维护医院秩序,包括安静、清洁、保证正常的医疗活动以及不损坏医院财产。保持和恢复健康。医务人员有责任帮助病人恢复健康和保持健康,但对个人的健康保持需要病人积极参与。病人有责任选择合理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和促进健康。
2.接受捐赠资助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使用管理情况
无
3.服务投诉方式和向上级部门投诉方式
(1)设置投诉电话:2658940
(2)直接到医院医务科进行投诉
4.行风廉政建设情况
州传染病医院行风工作在州卫计委、州纠风办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体会议和省州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部署,在全面深化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同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深入推进卫生计生行风建设,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惩防并举,紧紧围绕州卫计委行风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围绕关注服务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为主,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入手,使行业作风得到明显改善。不断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提高廉洁行医自觉性。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完善行风监督机制。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明确了行风建设及评议的主要内容、要求和方法。向社会和病人家属发放《红河州传染病医院住院病人满意度调查表》累计100余份,综合满意率96%,在“平安医院”建设中,医院服务工作满意度为“优秀”
规范医护人员的行为,让文明行医、廉洁行医成为医护人员的自觉行为。同时,在全院开展“三对照、三检查”,即:对照规章制度,检查存在的问题;对照岗位职责,检查医疗质量;对照“病人第一”,检查服务态度。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归类,限时整改。通过行风评议,促进了医德医风、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的提高。坚持院务公开。实行了一日费用清单制、医药费用查询制、 医药价格公示制。并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我们把患者满意和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实效的标准,一切为了病人,一切方便病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