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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zjyj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11-02
- 时效性: 有效
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公告
2017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2017年11月4日举行。红河州考区安排在蒙自市,请各位报名已通过审核并缴费的考生于10月30日-11月4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考点安排
二、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如有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考试组织机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考生须带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入场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迟到十五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开考场时不得将试卷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四、考试期间各考点将使用科技手段严密监控通讯工具作弊行为。为了便于考生查看考试时间,考场内都将配置使用挂钟,考生参加考试时不得携带包括手表在内的计时工具进入考场。考试期间,挂钟显示时间只给考生作参考用,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五、考试前,各考场设置安全检查,考生在考前3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在考场入口处主动接受安检,由监考员通过手持金属探测仪,针对考生是否携带高科技作弊设备和其他危害考生人身安全、考场秩序的器具等进行安全检查,通过安检的考生,才能进入考场考试。
六、联系电话、考点地址
红河州招考办:0873-3732960
蒙自市招考办:0873-3856940
蒙自一中凤凰校区: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南段延长线
蒙自二中:红河州蒙自市南湖路(官房大酒店隔壁)
蒙自三中:红河州蒙自市观澜路(州环保局对面)
蒙自四中:红河州蒙自市上海路与天马路交汇处(紫金学苑小区对面)
蒙自职业高级中学: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南段延长线
蒙自二小(银河校区):红河州蒙自市启文路北段(州交通局旁)
七、红河州招生考试办公室在考试期间将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箱设在红河州教育局。地址:州行政办公中心C区5楼。举报电话: 0873-3738272;373296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