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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20240913-205213-94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6-21
- 时效性: 有效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2019年初中(七年级)招生办法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联合举办的公办学校,2019年秋季正式开学。为了做好初中(七年级)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19〕8号)精神,以及云南省、红河州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范围
红河州13县市2019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2019年计划招收义务教育阶段七年级学生200名。其中个旧市占总计划的20%共40名,其余名额按其他12个县市小学应届毕业生人数进行分配(具体名额见分配表)。
三、推荐条件
(一)2019年小学应届在校毕业生。
(二)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劳方面综合评价较好,小学学业成绩优秀。
(三)家长及学生自愿,身体健康、适合在寄宿制学校就读。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各县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分配的招生计划,细化推荐条件和办法并进行公布。各县市必须按计划数不低于1:3的比例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学生人选,并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组织进行电脑随机派位,派位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各县市教育体育局于7月15日前向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送交推荐学生名册及入学登记表,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向获得入学资格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二)学生报到时须提交学生户口本、家长(监护人)身份证、学籍信息表、含5、6年级在内两年以上连续学籍的证明(县市教育体育局出具)进行现场验证,同时提交1套复印件(说明:户口本第一页及家长所在页、学生所在页复印在正反面上)。
(三)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红河州实验学校、各县市教育体育局要严格推行阳光招生,遵守招生纪律,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招生工作。推荐条件、推荐程序及推荐学生名单必须面向社会公开,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
附件:1.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初中招生计划分配表
2.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初中入学登记表
3.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推荐学生花名册
附件【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初中入学登记表.docx】
附件【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推荐学生花名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