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193057-55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10-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石屏异龙湖湖泊生态系统修复技术及工程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异龙湖管理局:
你单位报批的《石屏异龙湖湖泊生态系统修复技术及工程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20-532525-77-01-027630)位于异龙湖中、东部水体,项目总投资190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项目主要建设挺水植物收割打捞及沉水植物生境改善工程和湿地布水系统建设及改善工程。
二、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三、项目应加强运营期管理,不断改善异龙湖生态环境,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你公司收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石屏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石屏分局负责组织对项目建设的现场执法监察和监督管理,请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