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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192841-16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6-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云南华之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亿只丁腈手套及70亿只PVC手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云南华之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年产30亿只丁腈手套及70亿只PVC手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020-532524-29-03-051877)位于建水工业园区羊街片区,占地面积为90643㎡。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丁腈手套生产车间、PVC手套生产车间、手模仓库、原料储罐、丁腈乳胶原料池、硝酸钙库房、氯水配制及存储区、氯气房、硝酸库房、硫磺库房、氢氧化钠及氢氧化钾库房、办公生活设施、供热系统、给排水系统及相应的环保工程等,规模为年使用PVC粉(新料)10800吨、丁腈胶乳30000吨,年产PVC手套70亿只、丁腈手套30亿只。项目总投资5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01万元,已取得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原料,严禁使用再生塑料。

  (二)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确保各环节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导热油炉燃气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中的相关要求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并按规定配套建设废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丁腈车间加料粉尘经收集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烘干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及相关标准要求后通过不低于25米的排气筒排放。PVC手套车间配料粉尘经收集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的相关要求后通过不低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塑化烘干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相关标准要求后,通过不低于25米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后,通过规范的排气筒排放。

  加强废气收集和厂区环境管理,特别重视异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投加除臭剂等措施减少恶臭污染物排放,确保无组织监控点的污染物浓度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三)规范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废水的收集和管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丁腈车间酸洗碱洗废水、碱液喷淋塔废水经中和处理后进行蒸发结晶,其他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相关要求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规范设置足够规模的事故水池和回水池,避免出现事故排放。

  按规定对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丁腈乳胶池、事故水池、生产车间、辅料仓库、硫磺仓库、液氯钢瓶库、地上罐区、机修车间等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防止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

  (四)加强车辆运输和装卸管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认真落实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相关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废手膜、不合格产品、废过滤网、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妥善处置。废渗透膜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掏)处置,废油脂、泔水、污水处理站污泥等按照相关规定合理妥善处置。

  酸洗滤渣、碱洗滤渣、废机油、废活性炭、混盐、油状物质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发生转移时,必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固废及时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七)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建水分局备案。

  (八)你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在项目确定的100米防护距离内,不规划建设居民区、医院、学校等。

  三、按照《报告表》中的环境监测计划以及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和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

  四、根据《报告表》预测,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二氧化硫≤0.28吨/年、氮氧化物≤12.28吨/年,由建水县负责协调解决,纳入总量控制。

  五、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六、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八、你公司收到批复20个工作日内,应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送建水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建水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监察和日常监督管理,请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监督检查。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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